案发前春风得意的刘松涛 (资料图片)
讲台上的刘松涛,在不少人眼里他曾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资料图片)
新华网重庆1月9日电(记者黄豁)2006年初的一天,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一封举报信:“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刘松涛以改革之名,违规开展对外医疗合作,收取合作方支付的款项,并在医疗设备采购中收取巨额贿赂。”举报人没有提供更多信息,重庆市检察院决定对刘松涛展开展初查。
2008年1月2日,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刘松涛有期徒刑12年。“双面院长”刘松涛为自己的堕落与贪婪付出了代价。
看录像学“反调查”技能 刘松涛,男,硕士研究生。2000年底,作为重庆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考的高层医务管理人员,他担任了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三院)院长。
在调查中,侦查人员发现,三院2004年6月通过某医药公司负责人甘某购买的多功能数字化X机系统和心血管造影X机两台大型医疗设备,合同价为890万,而同期市场价为700万左右。
在法律面前,甘某承认,三院购买多功能数字化X机系统和心血管造影X机后,她送了50万元给刘。
随着调查深入,刘松涛在采购设备及其他医疗合作项目中收受贿赂的事实逐渐明朗。2007年1月26日,检察机关对刘松涛立案并逮捕。
侦查员依法搜查了刘的宿舍,发现了不少法学专家讲授反贪污、贿赂侦查技能的录像带。看来,刘松涛在受贿时,就作了充分的反侦查准备。
刘松涛最终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双面院长”捞钱有术 刘松涛担任三院院长后,以“改革、创新”为名,对外组织了不少医疗合作项目,添置了一些先进医疗设备。然而,这些并没给三院带来实际利益,而是给刘松涛制造了不少捞钱机会。其捞钱手段大体有“三招”:
第一招:假拓展业务之公,济大肆敛财之私。
2003年底,刘松涛与副院长黄某商量,把一合作项目交给江苏某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业务员戴某运作。刘松涛为使戴获得最大利益,指使财务部门变更结算办法,变市场价为成本价,连起码的设备折旧费也被“忽略”不计,总支出金额变成105万。之后,双方核算按这种对三院明显不利的方法计算。
2005年底,审计部门审计出该项目违规,双方中止“合作”,到最后清算时,刘松涛大笔一挥,由三院“补偿”戴10万元“损失费”,戴在该项目存续两年间,获纯利48万元左右。2006年初,戴送给刘松涛16.5万元。
刘松涛除了自己收受贿赂外,还与院领导黄某狼狈为奸,在对外医疗合作中共同受贿23.47万元。
第二招:借口采购设备,收受巨额贿赂。
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上半年,三院欲购买多功能数字化X光机系统和心血管造影X光机系统。重庆某医药公司经理甘某得知此消息后,取得了日本某公司相关设备的代理权,并以某医药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甘找到刘松涛让其“关照”,并承诺事成后感谢刘。此前,甘某为了销售药品给三院,送给刘松涛一块价值1.225万元的欧米茄手表,刘很高兴地戴在了手上。
2004年6月,甘某的医药公司“顺利”中标三院的多功能数字化X机系统和心血管造影X机两台设备,中标价为107.6178万美元(含税),折合人民币890万元,高出同期市场价200多万元。
由于中标价格过高,三院内起了争议,但刘松涛一句“要相信招标公司”,使三院最终确认了中标结果,甘从中获利近200万元。2005年8月,甘送给刘松涛20万元,但刘认为甘在交易中赚了不少,仍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多次催要“好处费”。同年9月,甘又送给刘松涛30万元现金。
第三招:利用工程建设,讨价还价。
2003年上半年,三院一座大楼需要装修。因得知甘某与刘松涛关系好,从事个体装修工程的袁某和徐某托甘转告刘松涛,承诺事成之后按工程款总额5%给“好处费”。
不久,袁、徐以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中标结果为第二名。但在刘松涛的“支持”下,三院以第一名中标单位违规为由,否决其中标资格,由袁、徐承接该工程。
工程开工后,袁、徐通过甘某先后4次送给刘松涛共30万元。刘一一笑纳,并给三院相关人员“打招呼”,要求在施工中给袁、徐提供方便。
在刘松涛任院长的5年时间里,他多次收受贿赂,金额达131.195万元。
情人入日记 刘松涛自诩为“有情人”,称有很多女人喜欢自己。
刘松涛有记日记的习惯,但内容并不是工作、家人,而是如何在外面吃喝玩乐,与不同女人交往,还将女人们发来的“亲密”短信抄录在日记中。
“今天,我打电话给X,约好吃饭,还没到下班时间,我开车去接她。晚餐味道很好,我们慢慢享受着这人间的美味。饭后,我们去了她家……”
“今天在办公室呆着真是无聊,我给Z打电话,约她晚上一起玩,我们共进晚餐之后,便……”
侦查人员甚至还在日记中发现了他出差时嫖宿幼女的记录。在检察机关对其依法逮捕前一小时,他还去一住宅小区找女人……
这样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由于平日里巧言令色,迷惑了一些人。
反思:监督不能缺位 刘松涛极力推行的对外医疗合作没有相应的制度与程序设计,全凭他一句话,就可以和其它机构甚至个人合作。在合作中,三院没有相应核算办法,刘松涛可以任意确定核算办法,将市场价核算变为成本价核算。外界看到的是三院业务迅速扩张,但三院其实遭受了经济损失。
在三院的医疗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中,虽然有设备采购委员会这样的机构,院领导、相关内设部门负责人也参与了讨论与决策,但这些形同虚设。刘通过事前给人“打招呼”,使会上的“民主决策”变成走过场。
2007年10月22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将刘松涛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8年1月2日,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刘松涛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并对其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31.195万元及其它收益予以追缴。 (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