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151户中央企业,拥有上万亿元国有资产和千万名职工。然而,中央企业集团层面绝大部分未建立职代会制度,对此全总有关部门表示:
“最大限度地提高职代会制度的覆盖率,积极探索和完善集团企业职代会制度。
”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全国厂务公开工作汇报会上,如何建立健全集团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成为与会人士关注的焦点。
而5个月前,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职代会的适用范围由所属二三级企业扩展至中央企业中集团一级企业。
继改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成为2008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主攻目标之后,该工作的侧重点同时向中央企业的集团总部延伸。
集团企业职代会典型引路,实现企业民主管理“多级跳”
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职代会制度是维护职工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和法定形式,集团企业则是现代企业制度下新的企业模式。集团一级企业的一些决策决定着涉及整个企业的直属单位、业务部门所有职工的切身利益,如统一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因此,召开集团企业职代会、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就显得必要而急迫。
目前,已经有一批企业率先探索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集团企业职代会制度———
直接管理职工150多万的国家电网公司,突破了召开职代会不跨省区的局限性,较早在国有特大型跨省区集团公司层面建立了职代会制度;
作为一家大型国有境外上市公司,中国网通集团公司则通过建立“地市级———省级———集团级”自下而上的三级职代会体系,使企业民主管理进入良好运行轨道;
在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也建立了集团层面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形成集团、子公司、直属单位、分厂多级职代会组织构架,实现了广大职工多层次参与企业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组织体系。
大部分央企未建集团企业职代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打折扣
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近年来,集团企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遇到了许多难题,特别是集团企业职代会建制率普遍偏低。
据国资委最新统计显示,我国现有151户中央企业,几乎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拥有上万亿元国有资产和千万名职工。然而,国资委有关领导介绍,当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绝大部分未建立职代会制度,二级、三级企业约有三分之一未建立职代会制度。同时,由于职代会制度的执行机构———工会组织职能的弱化,很多企业的职代会制度难以有效运转。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但有调查显示,一些企业尤其是跨地区的集团化大型企业,存在着“两会合一”或“三会合一”的现象,即将本应独立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企业中层干部工作会议合并召开。“这种行为的最终结果,就是使各自的职责都不能很好地履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有关人士分析,存在“两会合一”或“三会合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集团企业认为把“两会”或“三会”合并有助于节省会议成本。然而,“二合一”或“三合一”致使职工的“代表性”不足,真正来自于职工的意志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严重影响着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质量。
建立健全集团企业工会,助推集团企业民主管理建制
全总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特别是推行集团企业职代会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是首要问题。
工会是职代会的日常办事机构,集团企业建立职代会,应同步建立集团企业工会组织。然而,由于相关立法滞后、中央企业中集团企业工会关系尚未理顺、工会经费难以正常免税拨缴等原因,在中央企业集团一级工会工作中普遍存在机构合并、人员减少、待遇降低等问题,导致工会组织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工作不够到位。
因此,如何解决落实工会主席、副主席职级待遇,配备专职副主席,选配一批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创新意识好、熟悉法律和生产经营的工会干部,配备必要的工会专职干部队伍,工会干部兼职比例过高等问题,便显得更加急迫。
与此同时,在中央企业建立以集团企业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探索中,工会工作者重任在肩:研究和探索集团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运作程序,探索集团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模式,从而保证集团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