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贵元通讯员朱润胜)日前,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摇号仪式举行,2060户最终购买者在“阳光”程序中产生。对经济适用住房进行公开摇号销售,这在河北省尚属首例。
在摇号仪式现场,玉峰里小区的李春华幸运地成为了第一批次被摇中的人,“听到主持人念到我的名字,心里激动地怦怦直跳。
真是感谢呀,没有好政策,哪里敢想会有自己的房子。”现年45岁的李春华是一名下岗女工,自己独自拉扯着一个上大学的女儿,又身患腰椎病,一直借住着亲戚的房子。
为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销售和管理工作,秦皇岛市出台了《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对重点工作环节全部实行阳光操作。
此次海港区经济适用住房总建设规模23.97万平方米、2426套,于2006年11月8日开工,计划于2009年5月1日竣工。经秦皇岛市政府批准,除为海阳三村和驻秦各部队预留部分住房外,其余2060户全部公开销售,审定后的平均销售价格为2268元/平方米。经过申请预登记、审核、公示等多个环节的层层把关,列入本次销售范围的低收入无房家庭共7564户,其中又有26户自愿放弃认购权,最终有7538户进入了公开摇号程序。
据悉,与以往经济适用住房不同的是,此次购房人对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售后交易实行“内循环”,即购房人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转让,但必须交由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代理,以市物价局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定的价格,转让给其他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购房人无权自行处置所购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