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制定《关于规范故意杀人死刑案件证据工作的意见》,以避免死刑冤错案件。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规定故意杀人死刑案件证据规则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受到法律界和社会的普遍关注。
意见规定,证据收集需用影像资料固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要时律师可到场;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全部移送法院;侦查人员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出庭作证;证据有矛盾判决将有利于被告人;不同类别的杀人案证据收集标准各有不同。
据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有关死刑案件的冤错案件屡见报端,而造成这种冤错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行的刑事法律法规缺乏完善的刑事证据收集、固定、判断及运用等规则。该意见的出台,为规范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等工作制定了一个“统一标准”,其中不少规定有原创意义。(黄辉李青)(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