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柳悦)昨天,从本市发改委获悉,由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将于今年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该《标准》规定,实施的对象主要为总质量在3.5吨以下,通常是9至12座的轻型商用车,而进入此标准范围内的主要有轻卡、轻客等车型。
目前,这些车型年均销量在100万辆左右。自2月1日起,新认证基本型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二阶段的限值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的在生产车及其变形车均应符合第一阶段的限值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车辆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根据预测,待第二阶段限值目标实现后,我国轻型商用车的平均燃油消耗量可望减少10%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