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日前,市政府出台了《镇江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
在实际工作中,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由于涉及行业和地方管理,制约因素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展,公路路网等级的不断提升,在城郊接合部及新建道路的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设现象比较突出,给公路建设和管理带来隐患,也是路政管理工作上的难点所在。
为此,市交通公路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的成因及管理上的难点等问题进行积极研究、反复探讨,拟定草案,经提交市政府批准,出台了《镇江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江苏省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是指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的区域。该区域内除公路养护、防护需要的以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该《办法》中明确了镇江市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具体范围,特别是对新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化的公路建筑控制区也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严格实行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审批责任追究制,切实落实公路建筑控制区公告制;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历史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有计划地迁移和拆除,调整为林地、耕地或绿化用地。《办法》还要求市交通、规划、土管等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公路法律法规,加强协调,综合治理,防止公路街道化。(刘铁山汤远尧刘杨堂)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