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隋笑飞)中国县级检察院经费保障体制近年来不断完善,截至2007年9月,全国31个省区市都制定下发了本地的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国2843个县级检察院中,1517个单位2007年预算已经按照保障标准落实,占53.36%。
这是记者从近日在京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03至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财政拨款年均增长18.2%。目前,全系统约90%的检察院完成了“两房”建设任务,办案、办公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全国检察机关稳步推进科技装备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也显著提升。截至2006年底,全系统办案、办公装备总价值比2002年底增长72.53%。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指出,从总体看,目前的经费保障水平和物质条件还不能满足检察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全国检察机关仍要继续大力加强经费和物质保障建设,努力实现保障制度化、装备现代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