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流浪智障人员20余人,强迫其到窑场进行超时间、超负荷的无偿劳动数月之久,1月14日,4名被告人被河南省方城县法院以强迫职工劳动罪分别判处九个月、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2000元、3000元不等的罚金。
2001年,被告人付峰从部队转业后一直经营管理其父开办的小史店镇傅道庄窑场。2006年8月,被告人万学经人介绍来到该窑场承包砖机,并同付峰协商让智障人员无偿劳动。付峰伙同万学在方城县境内及叶县、舞钢等地诱骗流浪智障人员20多人,全部拉到窑场务工。为防止智障人员逃跑,万学等人晚上将他们房间的门从外面反锁,每天早上5点多钟喊起来干活,天黑后才收工。其间,付峰、万学、得有、海亮等人对干活慢、想逃跑的智障人员轻则拳打脚踢,重则罚跪、殴打,强迫智障人员劳动长达数月之久。
(程远景 王勇 贾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