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堵瘫交通包工头获刑
佛山首宗非法讨薪刑事案一审判决,4人被判刑最高刑期2年3个月
本报讯 (记者 杨秀伟 实习生 邢梁 通讯员 林劲标)昨日,禅城法院对佛山首宗堵路讨薪被追究刑责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4名包工头袁某、胡某、夏某、许某被认定唆使70余名工人堵塞交通,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这一堵路讨薪事件发生于2006年7月14日。当日14时40分许,禅城区魁奇路某楼盘附近,多名工人以讨薪为名,在双向车道上拦截车辆,造成交通拥堵。这一事件在两个小时后恶化,16时30分许,70多名工人拥上魁奇路拦截过往车辆,导致魁奇路这一重要交通干道双向交通完全瘫痪。
堵路事件发生后,佛山市劳动、公安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直到当日17时20分许,堵路工人代表收到工资款后才组织工人离开,该路段交通恢复正常。警方随后立案调查此事,拘捕了袁某、胡某、夏某、许某四人,认为工人堵路讨薪是受到4人唆使。
经法院查实,2005年9月至次年4月间,袁某先后承包了魁奇路某楼盘两处土建工程,并将该工程挂靠某工程公司名下,双方协商工程款先由该工程公司接收,再将每阶段工程款的90%支付给袁某。后袁某又将工程分包给胡某、夏某、许某。施工过程中,因多次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且工程进展缓慢,2006年6月21日,袁某退出工程但未能索回工程工资款。为讨回该款,2006年7月14日,在袁某指使下,胡某、夏某、许某等人召集工人,制造了堵路事件。当日,经协调,袁某签名收取工资总额80%,代付了工人工资110万元,事件才得以平息。
禅城法院审理认为,袁某等四被告人聚众堵塞交通,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据悉,胡某、夏某、许某已羁押期满即将释放,没有提起上诉,袁某则已表示要上诉。
部门提醒
讨薪应依法进行
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来,禅城法院审理或执结的3人以上群体性欠薪纠纷案件就达99件,涉及工人1万多名,这还不包括在劳动部门已处理、未进入司法程序的事件。此类案件中,均不同程度发生了工人堵路、静坐、上街、跳楼甚至围堵国家机关的恶性事件。
禅城法院负责人表示,工人希望尽快讨回工资可以理解,但不应采取非法方式进行。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维护工人工资权益,并出台了多项整治举措。在佛山,劳动部门对用工企业已实施了工资支付红黄牌实时监控制度、欠薪举报有奖制度,法院、劳动、公安等部门还有联席会议制度等。一旦发生大规模欠薪,可以立即启动各部门联动,确保工人权益。各地法院还相继开通了欠薪案绿色通道。一些工人对政策和法律不了解,容易受人怂恿,引发不必要的冲突事件,影响政府和法院处理事件,而便利了一些不法分子假借讨薪捏造高额工资从中渔利,最终损害的还是工人利益。如今又到岁末,正值该类纠纷高发期,法院特别提醒工人依法讨薪,以免因手段过激而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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