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 (记者隋笑飞)他们维护法律的尊严,他们坚守着正义和公平。16日,他们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的荣誉。在荣誉的背后,是他们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以及把国家、集体、人民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去捍卫的不懈追求。
这是一个在林区连续2天跋涉20多里山路的身影,当时气温已接近40摄氏度,广西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覃伯辉一棵一棵地数着被滥砍的树木。尽管他长期患有严重的皮肤病,一出汗,全身会难受至极。但他毫不后悔地说:“只要不倒下,我就要把案子办下去。”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庆绪木,曾多次面对犯罪嫌疑人的威胁、恐吓,也曾面临犯罪嫌疑人是他亲戚的处境,但他毫不退缩。他说:“法律的尊严不容玷污,我手中的权力绝对不能用来谋私。”
让侵害国家利益的人受到法律的严惩,让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得到维护,这是他们的职责,也是他们的幸福。所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高海清经常连续奋战、两眼发红;所以,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杰尽管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和颈椎病,始终坚持战斗在办案的第一线;所以,湖南株洲市攸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朱四平,面对说情、威胁,不畏恐吓、不屈不挠……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这句话镌入无数人的心底。10位优秀的反渎局局长,坚守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用自己的艰辛与奉献、求索与追求,忠实地践行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神圣职责。
为尽早破案,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黄平亮捧起证券类书籍倾心钻研,短短一个多月,他学懂弄清了那些“天书”般的证券知识。犯罪嫌疑人对此感叹:“没想到检察官对证券业务如此在行。”当面对必须将胃全部切除的病情,黄平亮淡然一笑,“案子办完了,我没什么遗憾了”。而为他主刀的大夫却忍不住痛惜地说:“到这个份儿上才手术,真是个工作不要命的主。”
山西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崔千柱,无数次冲破各种阻力和干扰,向煤矿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亮剑”。有人说他六亲不认,也有人说他不通人情,但他冷峻的外表下却拥有一颗情系百姓冷暖的心,仅2006年他就办理罢访息诉案件9件,为上访当事人追回损失50多万元。这一切,都展现了一名反渎干警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高尚情怀。
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早已融入他们的血脉:
我们看到,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宁德荣创新制度、加强管理,他建立案件线索管理数据库,疏通案源渠道,他与税务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扩展案源的外部合力。
我们看到,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廖忠奇近三年查办的40多起案件,没有1起案件撤案,也没有1起案件被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因为他吃苦肯干、一身正气,他被同事亲切地称为“一头不知道歇气的老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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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法律是他们毕生的追求,维护公正是他们坚定的信念。10位优秀的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是反渎职侵权队伍中的佼佼者,也是这支队伍的缩影。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汗水和情怀不断推动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