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朱兴传 一审判死刑
本报讯 (记者 张广军 通讯员 卢思莹 黄陈谦)昨日,记者获知,4名杀害见义勇为英雄朱兴传的歹徒已被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其中,直接刺杀朱兴传的赵勇一审被判处死刑,其他3人分别获刑5年至7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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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蹲坐南湖半夜预谋抢劫
4名犯罪嫌疑人赵勇、叶勇、郑维、向伟全是湖南人,案发时都在惠州打工。除了赵勇生于1985年外,叶勇、向伟都生于1988年,郑维生于1989年,都没有上过学。2007年7月1日,从晚上8时多开始,赵勇等4人每人揣一把弹簧刀坐在惠城区南湖边商议抢劫。直到7月2日凌晨,4人对仍坐惠州市一中后门处的一对情侣下手。他们把男的打倒,抢去260元、一部夏新牌手机和一条银项链后逃跑,女的则掏出还未被抢的手机报警,附近巡警闻讯赶到追击,赵勇等4人分散逃离。其中,赵勇、叶勇逃到麦地华夏花园时,正在候客的摩的司机朱兴传听到巡警抓劫匪的呼喊后,就用摩托车拦截,但被赵勇刺中。赵勇还将另一名协助抓捕的华夏花园保安朱丹刺成轻伤。4名劫匪中有两人被当场抓获,5日后,另两人在东莞落网。
庭审:只承认刺伤一人
“年纪轻轻出来打工,没技术、没学历,找不到工作。缺钱,所以就抢。”一名警方人士评价这4人。
去年,惠州市检察院将赵勇等4人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控4人行为构成抢劫罪,另外指控赵勇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法庭上,赵勇只承认,在逃跑过程中持刀划了一个拦他的人,没有持刀捅骑摩托车拦他的人。其他3人都承认了犯罪事实。
由于有众多的人证物证,法院最后认定赵勇刺杀了朱兴传。法院称,赵勇曾因犯故意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未满五年又重新犯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赵勇被众多巡警和群众围追,不仅持刀威吓追捕的巡警,并持刀捅死一协助抓捕的群众和捅伤一协助抓捕的群众,主观恶性大应严惩。惠州中院一审以赵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郑维、叶勇、向伟则以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和5年。
昨日记者了解到,赵勇、向伟对一审判决不服,已经向广东省高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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