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8日发稿时止,根据《中国新闻周刊》联合某网站所进行的“2008民生调查”结果显示,在所有充满了雾里看花的2008将会真正施行的税种中,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与燃油税被受调查者寄予厚望,得票率排名最高,分别占投票总数的35.26%与30.09%。
这两种税当中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已经如望被调整,包括起征点上的调整以及个税申报详细内容上的调整。而燃油税显然是在人居环境治理与能源紧缺双重压力下,千呼万唤之声日益强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此次调高个税起征点是在CPI创出新高后不久,这其实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我国正向实施个税征收指数化迈进,本次调整可能就是一个试点。”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称。只有将个税起征点与居民收入变化、通胀等因素挂钩,才能真正实现税负公平。
另外,国税总局表示2008年将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消除贫富分化。专家表示,未来的综合征收其实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据,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收。据介绍,把综合计征和分类计征结合起来,最恰当的方法是把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5个项目列入综合征税,而利息红利、偶然所得等其它所得仍实行分类征税。
对于国家要求申报者将股票和房产收入将作为详细申报内容,冷星认为它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远大于其形式上的意义。同时,公民的个税申报过程也是税务机关的个人收入信息收集过程,这个信息库的建立与完善定会为国家税制建设和新税种设计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谢荣也表示:“虽然大家都说炒股所得难以计算,但这是一个开始。我们可以把今年作为起步,在实践中完善今后的纳税申报。”另外,一些专家也认为征收股票所得是迟早的事。
冷星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现在能明确的是国家在2008年取得个税收入肯定要超过以前年度,而且这种“井喷”势头在近几年内仍将保持。其次,2008年国家也会加大力度修订和调整现行税法中不合理部分,并优化和加强征管手段,使个税真正实现“调节器”的作用。而比如物业税、燃油税、消费税等也将在2008年继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