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看了昨天贵报《个人拍卖财产征20%个税如何‘计’》的报道后,我想知道:个人房屋拍卖又是怎样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是不是也像文中介绍的古玉拍卖所得那样计税?
答: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通过拍卖市场拍卖的个人房屋所得,其计税方法与目前广州现行的个人二手房买卖计税方法一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过户环节由房产交易中心代征。
具体说来就是,采用“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如果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房产原值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可根据税法的规定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拍卖房屋所得额减除房屋原值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有效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实行核定征收,按房屋拍卖实际成交价格的1%(非住房按1.5%)的征收率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严丽梅)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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