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称《工资条例》正在起草
职工调薪可能参考CPI
“将来出台的《工资条例》,与工资增长不必然互为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工资条例》正在起草中。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为牵头单位,与包括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等社团组织在内的10多个国家部委,联合组建起立法小组,前期的立法调研已经完成,目前正在为草案的成形紧张工作。该条例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及支付机制。
条例出台不意味涨工资
邱小平指出,大家认为的“条例即出台,工资可望涨”的说法,“可能有偏差、不准确”。
“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单靠某一部法规很难奏效。”邱小平表示,在中国已基本确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数是通过劳动市场建立双向劳动关系,企业对工资的分配多数通过市场完成,“中国不能再回到计划体制下,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不能再由政府搞一刀切”。
针对大众工资在涨,收入并不见涨的感受,邱小平表示,“我们一直在通过多种调控手段来增加职工的工资收入。”据悉,这次出台的《工资条例》,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形成工资协商共决制。
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可望纳入立法
“如何调薪,CPI(消费者物价指数)确实是应该考虑的因素。”邱小平说,有些企业多年不涨工资,有些地区虽然规定了最低工资,但是调节职工工资分配,最终还要靠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条例》可望将这些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届时,很多企业可能因为这些制度的宏观调控,会“被迫”给员工加工资了,但是,具体到不同的企业,工资涨不涨、如何涨,还得因地制宜。
此外,邱小平等参与草案起草的专家认为,即将出台的《工资条例》为职工确立薪资议价的通道比单纯地要求涨工资更重要。
而对外界所传的《工资条例》的出台时间,邱小平不置可否,但他解释说,原先《劳动合同法》本来是三审通过,结果四审才完成,所以,同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部法律,在超高的社会敏感和广泛的社会参与中,其出台时间“不好预测”。据《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