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记者林红梅)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投资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的建议。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1月21日在北京对新华社记者介绍说,“中航有限”已于2008年1月18日向东方航空董事会提交了建议,邀请东方航空尽快开始与中航有限方面讨论。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本建议拟由中航有限方面和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东航集团”)以每股H股不低于5.0港元的价格共同认购东方航空将发行的2984850000股H股。
他表示,中航有限方面将努力促成开展以下业务合作:配合东方航空在上海建立以东方航空为主体的枢纽运营体系,协助东方航空完善其航线网络;整合双方货运业务,合资组建货运航空公司,提高双方货运业务的竞争力;双方开展广泛业务合作等。
他说,根据中航有限的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测算,本建议东方航空将获得不低于149亿港元的现金,资产负债率从入股前的94.3%降至入股后的77%以下;业务合作将为双方每年带来超过约50亿元人民币的协同效应。
他认为,这将增强双方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以东方航空和中国国航为主体的具有重要影响的上海和北京两大航空枢纽。
他最后提醒,目前中航有限方面与东方航空或东航集团尚未就本建议达成任何协议,请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务必审慎行事。
日前,中航方面发布声明称,中航已向东航提交投资于东航并与东航结成战略合作伙伴的建议书,具体内容将于1月22日公布。东航方面则表示已收到此建议书,董事会正在对此进行研究。22日是“东新方案”被否后第二周的最后一天,中航将履行此前声明的两周内提交建议的承诺,而东航的决策将成为关键,双方合作方案的第一轮交涉就此“开锣”。专家认为,未来一段时期内,双方可能会针对合作方案交涉数个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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