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集中了19万余条公民意见的《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因其对劳动者的特别倾斜,人们对这部法律充满期待。“1日大限”之后,用人单位显得小心翼翼,而一直处于冰冻状态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名词则逐渐复苏,劳动者的腰开始挺直。
有关人士分析,这部法律不仅是亿万劳动者维权的“利剑”,更将对企业用人乃至企业经营产生深远影响。在今年的河北两会上,不少委员和代表在这个热点问题上都是“有备而来”。
本报讯(记者王丽)建立书面劳动合同是贯彻《劳动合同法》的第一要义,省政协委员朱立新提出建议,把2008年确定为“劳动合同签订年”,将《劳动合同法》的执法重点放在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上,使劳动合同签订率在年内有个新突破。
朱立新委员是张家口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他告诉记者:“从来没有一部法律像《劳动合同法》这样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执行力度不到位,给劳动者带来的伤害和心理落差将是巨大的。”
省政协委员朱立新急切地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他最关心的问题,他将和其他委员一起探讨这一话题,用具体可行的建议推进《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朱立新委员认为,毋庸置疑,这部法律对用人单位产生了很大的震慑力,并在去年岁末引起了一些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现象,用人单位的这些行为事实上已经侵犯了部分劳动者的权益。这一点应该是相关行政部门在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应该看到,并提起重视的问题。
朱立新委员表示,建立书面劳动合同是贯彻《劳动合同法》的第一要义,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就谈不上《劳动合同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建议省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推进力度,将2008年确定为“劳动合同签订年”,将《劳动合同法》的执法重点放在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上,在全省三年劳动合同行动计划的基础上,使劳动合同签订率年内有个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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