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长:释疑新劳动合同法实施
今日速递
省劳动保障厅长方潮贵今早答记者问,释疑新劳动合同法实施
对港商没有过渡期 员工企业两头兼顾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胡军、冯小静、许琛、周乐瑞、王雷、陈晓璇报道:今天上午,出席省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省社会劳动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有人反映,新劳动合同法一些条文规定不是很清晰。方潮贵:反映比较多的主要是劳务派遣问题,比如说劳务派遣的时间、何种类型等等,规定得不够清晰。但近期国家将出台具体解释,这个问题不会成为难题。
记者:港商反映,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影响较大,是否应该给港商一个实施的时间过渡?
方潮贵:法律规定得很清楚,新劳动合同法今年1月1日起已经实施,对谁都一样。大家都要认真学习这部法律,有什么问题,可以跟劳动保障部门发映。劳动部门作为执行部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同时也维护用人单位的权利。
记者:有港商说新劳动合同法只保障工人不保障港商。方潮贵:如果原先就是遵守法规的企业,成本就不会增加,他们过去就给员工参保。但是你如果是违法企业,可能成本会有所增加。劳动合同法并非只保工人不保港商。记者: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有港商准备离开广东,向北转移,是否对广东有所影响?方潮贵:他们用工成本增加了,那么有些港商转移也是正常的。广东省内也有企业转移到东西两翼、北部山区,这些转移都是正常的。记者: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有所调整?方潮贵:今年还会有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