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3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日前公布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到8.01万亿元,其中净资产总额达到5.31万亿元,占国有净资产总额的35.14%。
近日,财政部新闻发言人胡静林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及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指示精神,财政部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称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迫切需要。通过资产清查,有利于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有利于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体系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问:请介绍一下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和组织实施情况。
答: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清查的范围为基准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根据“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原则,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对本级政府管辖范围内和所属单位的资产开展清查工作。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工作由国内派出单位组织开展。财政部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成立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全国资产清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还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了专项审计。
问: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本次资产清查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重点。主要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以及国有资产收益等情况进行清查。二是专项核查。为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可靠,财政部通过公开招标选择50家社会中介机构对117个中央级非涉密部门自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指派了26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30多个中央级涉密单位自查结果进行了专项审核。地方财政部门也委托了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单位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三是严格核实。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核实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权限,在权限范围内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数据。
通过资产清查工作,一是了解了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情况,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等信息,为编制部门预算,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全面核查了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财产和债权债务,核实了人员状况、收入来源、支出结构等基本情况。三是实行固定资产电子信息卡片登记制,为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提供了信息支持和数据基础,也为科学编制部门决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了条件。四是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资产管理工作的了解和关注,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资产管理意识。
通过资产清查,也发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账实不符,存在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等现象;二是人均资产相差悬殊,不同地区、不同级次、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资产配置水平差距较大;三是资产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资产闲置、低价出租、无偿出借等现象较为普遍,资源整合、共享共用水平较低;四是存在资产流失风险,一些单位存在资产处置不按规定程序报批、往来款项长期得不到清理、对外投资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五是资产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部分部门、地方和单位没有设立或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不够明确。
问:目前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体存量状况如何?
答:资产清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月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8.01万亿元,其中净资产总额为5.31万亿元,占国有净资产总额的35.14%。从单位类别(按照所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划分,下同)看,行政单位占25.63%,事业单位占74.37%;从级次看,中央级占15.24%,省级占26.26%,地市级占21.76%,县级占27.70%,乡级占9.04%;从资产构成看,流动资产占37.75%,固定资产(净值,下同)占52.19%,对外投资占2.14%,无形资产占1.09%,其他资产占6.83%。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18万亿元,从单位类别看,行政单位占28.07%,事业单位占71.93%;从级次看,中央级占15.18%,省级占26.19%,地市级占21.20%,县级占30.18%,乡级占7.25%;在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所占比例最大,为66.45%,其次为交通运输设备,占8.22%。
问:今后,财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提高政府为民理财能力,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为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财政部门作为各级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今后要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相关法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当前要继续认真做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是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机制,实行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的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参考依据,对资产实行绩效管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财政部拟从2009年度开始,将新增资产配置纳入当年部门预算,进行专项审核。
三是加大资产监管力度,确保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监管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变动等规定,做好资产监管工作。
四是加快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财政部将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资产管理平台,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清查、统计、产权登记、产权纠纷等各项管理内容,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要,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网络化。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和资产预警信息系统,控制资产运营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统筹考虑信息系统与“金财工程”其他子系统及部门、单位其他系统之间的有效对接,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资产管理信息畅通。在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的基础上,将尽快建立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