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批地案还应究刑责
《瞭望》刊文呼吁:深追腐败,以儆效尤,用铁腕遏制以土地谋私利的“集团腐败”
新华社主办刊物《瞭望》新闻周刊昨天刊登新华社记者梁钢华的文章,称广东开平不少干部群众建议采取异地司法介入的方式,不查出开平非法批地案相关腐败分子并实施司法问责,绝不收兵;呼吁深追腐败,以儆效尤,用铁腕遏制以土地谋私利的“集团腐败”。
炒地正成为一些地方官员集团式腐败新焦点
明知县级政府并无农用地转用和审批权限,但广东开平市却在短短3年内炮制9714份假材料,非法批地近3万亩。日前,涉案的“问题书记”、“问题市长”被责成撤职,开了基层党政一把手因土地问题而同时被“一票否决”的先河。记者近日深入调研发现,开平市打着加快地方发展旗号而大肆非法批地的背后,是一些基层干部利用土地求政绩、谋私利的不良风气在抬头。当前,圈屯、炒卖土地,正成为一些地方官员在地方国企和相关国有资产逐步转制后,进行集团式腐败的新焦点。据了解,开平近3万亩非法批地案除数量庞大、集体顶风违法、欺上瞒下等特点外,还存在突出的“对历史闲置地利用率低”、“新批地开发率低”的“两低现象”。
首先,开平对全市历史闲置土地利用率低,大量上世纪90年代批征的土地尚未开发利用,近几年又大量新批征用,呈现“旧地不用又批新地”的奇怪特征。
开平市委一位干部告诉记者,这些闲置地其实很多是上世纪90年代遗留下来的,至今仍未重新开发利用。“有那么多的闲置地不去想办法盘活使用,为什么偏偏要另行征地、填埋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呢?我实在是想不通啊。”他痛心地说。
其次,非法新批新征的近3万亩土地利用率更低。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蓝社宜向记者证实,开平市前几年非法批准土地近3万亩,但实际在建或已建成的只有2300亩,开发比例只占7.7%。
“主导者正是当地主要官员及其亲属好友”
记者采访的许多专家和实际工作者表示,开平市的一些地方干部“大批地,少项目”现象,说明他们是在打着促进地方发展的旗号,一方面求政绩,一方面以炒地大肆谋取私利。
据多位知情人士介绍,开平市基层领导敢于顶风违法批地,而且公然对抗上级检查整治,最大的动力是以地谋私。
他们说,“领导干部搞土地腐败的门道多着哩。发包填地工程,‘四通一平’工程,土地买卖,减免新增建设用地相关费用,克扣征地款,等等,一些手握重权的领导,都可以通过这些环节谋取巨额私利。”
“招商少项目、政府低收益的现象,戳穿了政府‘因公违法’的骗局。实际上,镇主要领导自始至终掌控着填建地和炒卖地的主导权,说其为‘炒地领导’毫不为过。”他说。
记者接触的多位参与填建开平非法批地的建筑界人士透露,这几年开平市、镇两级从农民手里征来的土地价格每亩仅一两万元,但到最后卖到开发商手中时大多数已被炒卖了五六手,价格最低也升至16万元/亩以上,贵的已超过100万元/亩,而主导者正是当地的主要官员及其亲属好友。
“非法征地的背后,其实是市、镇两级领导主导的征地生意。”他们说。
“政府巨大的土地整理投入,实际上只是养肥了少数的市、镇主要领导干部。”开平市一位干部告诉记者。
“现在全村大多数耕地被低价‘强行征卖’了,村民们只能靠打点零工赚点生活费,或是让子女出去打工寄钱回来,很多上了年纪的失地农民甚至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松竹村农民冯旺对记者说。
应严查腐败 追究问责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对于这么一宗惊天大骗案,除撤销有关责任人的领导职务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特别是腐败问题。”这是记者在开平调研时当地干部群众说得较多的一句话。
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丁力说:“一些地方官员无视土地法律法规,胆大妄为,根本原因在于违法成本低。”这助长了官员卖地谋私,企业、开发商屯地待涨的新“集团腐败”现象。
他们建议说,对于这样一起有组织的重大非法批炒卖地案,相关负责人、重大嫌疑人除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应追究问责其以下的相关法律责任:
一是应追究问责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监察部以及国土资源部的通报,此案不仅涉及的土地面积巨大,而且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督察组现场督办期间,当地有关官员拿出虚假的“一套又一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欺骗手段应对上级的调查”,应当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理应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切实避免以纪代罚和以罚代刑现象。
二是应追究问责相关人员的腐败问题。丁力研究员提出,当前,在地方国企和相关国有资产逐步转制后,一些地方官员已把谋取私利的焦点放在炒卖国家土地上,土地已成为各地官员“集团腐败”的温床。“对开平这起非法征地大案,绝不能只对当事人撤职了事,还应严查他们的腐败问题,以达到‘敲山镇虎’的警示作用。”开平市不少干部群众建议:为实现司法回避并加大彻查力度,建议采取异地司法介入的方式,不查出相关土地腐败分子并实施司法问责,绝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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