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24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记者日前从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了解到,2008年,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将着力全面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将执法“关口前移”,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据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介绍,早在几年前就提出了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并在全国多数地区基本推开,一些省份还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巡查网络。
实践证明,动态巡查能够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是源头防范土地违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据统计,2004年~2006年,全国通过动态巡查,制止违法占地行为33.8万起,挽回经济损失52.5亿元。
张新宝说,2008年,土地执法将一手抓重大典型案件查处,一手抓指导、带系统,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的同时,指导和推进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具体来说,就是要督促尚未建立动态巡查考核指标体系的省份尽快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抽查和指导工作,严格考核,兑现奖惩。要严格巡查报告制度,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零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制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镇村执法监察网络。
此外,张新宝还指出,2008年还要总结推广“土地执法模范县”的先进经验,增强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的吸引力,提高执法模范县的“含金量”,将考虑在用地指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方面出台鼓励政策,营造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县”的氛围,形成地方政府依法“主动管地”的局面。
他还表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离不开系统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今年,一方面要在抓紧出台有关行政执法与司法、刑法相衔接文件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发展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度,发挥其在制止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等方面的职能和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发展改革、金融、工商、环保建设、供水、供电等部门的联系,共同把好土地闸门,最大限度减少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