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月24日电(记者邹兰)65岁的武清区汊沽港镇一村街居民庞广仁,成了天津市首位领取养老生活费的农村老人。2008年1月,天津市级统筹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开始实施。
日前,庞广仁和老伴分别领到了由天津市社保基金发放的30元基本生活费补助。
加上武清区以及所属大队的补贴,从1月开始,庞广仁夫妇每月将能享受200元的“养老金”。
与庞广仁夫妇一样,天津市54万名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今年将全部享有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其中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享受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享受40元;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享受50元。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天津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由农籍务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制度等三部分组成。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孔长起介绍,今年全市农籍职工、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将达到30%。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得天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目前,天津已有345万名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有约1.5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为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天津市政府将投入补助资金7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