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天津12月11日消息(记者陈庆滨 通讯员冯兆君)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及时续接社会保险关系,保障就业的稳定性,确实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市劳动保障局决定提前发放今年四季度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补贴)。
按照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按季结算的办法,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拨付。随着2008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征集工作即将开始,市劳动保障部门从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出发,急群众所急,决定今年四季度社会保险补贴注资时间由12月30日提前至12月12日,其中12月份新增享受补贴人员提前至12月25日。
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千方百计安排好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的生活,精心做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资格审核与资金拨付工作,与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代发机构等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密切配合,确保社会保险补贴及时发放,把好事办好。各街镇劳动保障中心要及时宣讲政策,切实为灵活就业人员解除后顾之忧,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稳定。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