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上地邮局职工称,他们3天前开会时听到一个消息,他们需要在工作之外,推销一种名为“龙行天下”的“邮政专供酒”。据了解,“龙行天下邮政专供酒”是邮政“五节联送”的促销产品。部分员工反映,从去年12月底开始北京邮政的部分支局给所属员工布置了“卖酒任务”,“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如果卖不出去要自己花钱买下来。
”(1月21日《京华时报》)
翻翻过去的新闻,可以知道:邮局职工义务推销的可不止是酒,从贺年卡、明信片到牛奶、面包,从洗衣粉、洗发水到农药、化肥,一直到作物种子,粽子和月饼……真是五花八门,琳琅满目。可邮局职工不是酒品推销员,他们没有义务推销“邮政专供酒”,更没有义务帮助企业拓展市场。这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那么,为什么领导要求邮局职工义务卖酒呢?
道理也很浅显:领导掌握着权力,可以随意行使合法伤害权,而职工博弈、反制的能力却很弱。就拿邮局职工义务推销各种产品来说,你要是敢不听领导的话,领导随便找一个错就能把你开除了。在眼下就业市场如此不景气的环境下,谁会为了几瓶酒而丢了自己的饭碗?就算你投诉到报社,找上级部门申诉,我一句“并没有硬性规定”,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没有一丁点儿风险。这是一个简单的利害权衡,领导就是拿捏准了这个利害权衡,才把合法伤害权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看来,规范各种各样的权力实在是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啊。(王伟)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新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