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24日电(记者岳德亮)从1月24日起,浙江省将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食用植物油、猪肉等五类商品调价需要提前申报或备案,防止价格不合理上涨。
浙江省物价局发布的公告规定,需要进行调价备案的商品包括大米,当地消费量较大的粮食制品;菜子油,豆油,调和油;猪肉;牛奶;液化石油气。
具体品种、规格由设区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浙江省物价局指出,各级价格管理部门须加强对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范围的商品及服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要进行重点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要加强对与干预对象关联度较高的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测,严格控制价格变动的连锁反应,防止价格波动向更大范围内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