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3日)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接访日,由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吴建新副主任坐阵接访。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中午1点半,大约接待了130位来访群众。更有市民从头天晚上8点多通宵排队等候接访!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信访案件主要涉及办理房产证、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拆迁安置和廉租房建设等问题。
购买抵押房房权没着落 “我们昨晚8点多就开始排队了!”海珠区南华中路亿海湾某楼盘18户购房人集体上访,反映2005年购买了伟强公司已经抵押给信用社的商品房,2年多来开发商多次承诺及时涂销抵押并给购房人办理房产证,但因为资金问题,至今未办理涂销抵押手续,因而没能得到市国土房管局的合同鉴证,购房人也因此未能拿到房产证,也就是说他们交足了房款,但房子至今还不是他们的。
针对购房人购买已抵押的房产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将尽快核实情况,督促开发商及抵押权人办理涂销抵押。
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同时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担保法》的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在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下,抵押物可以转让。开发商出售有抵押的预售房时必须将抵押情况告知购房者。购买抵押房屋有一定风险,因此,购房者得知房屋有抵押的情况下,一定要慎重考虑。
规划许可有“案底”如今要“特事特办” 荔湾区荔港南湾购房人陆先生等100多户业主集体上访,反映该楼盘因为开发商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了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规划部门撤销了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过努力,现在该楼盘地上部分已验收合格,还缺乏一个测绘证。陆先生等业主要求市国土房管局特事特办,尽快测绘发证。
吴建新副主任了解情况后,当即指派测绘人员、登记发证人员详细了解群众诉求并着手研究处理,承诺会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协调开发商加快受理测绘。陆先生临走时满意地告诉记者,市国土局已经答复他们会先立案,让他们边等待测绘结果边准备办理房产证的资料,以提高处理效率。
业主变更 10年租房客面临被强迁 “法院明天就要强制我们搬迁了,我们没房子住了!”这是谭女士和近10名有着相同处境的拆迁户见到吴副主任时说的第一句话。谭女士原居住在大新路338号,1996年该路段被征收拆迁,同年谭女士与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总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被永迁安置到了罗冲围松南路,居住至今已10年。后市财贸建设开发总公司将永迁房发还给私人业主,去年该私人业主要求谭女士他们搬离永迁房,并诉诸法院处理,今天就是搬迁的最后期限。
据现场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的解释是,谭女士他们实际上是租户身份,房子的产权转让问题是与他们不相关的。针对租户身份的拆迁户问题,市国土房管局呼吁拆迁户应积极与房屋产权人协商处理,因为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经过司法处理后行政手段是无法进行干预和受理的。另外还建议所有拆迁户市民可根据自身及家庭的实际情况,申请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形式以解决住房问题。(记者张睿邹家琳 穗房宣)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