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1月以来,和顺县工商局集中进行了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市场准入关,经营者必须经安监部门审核批准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严把进货检查验收关,经营者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对无合格证明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上市经营;严把购销台账关,查经营者是否如实记录其来源、去向的数量、规格等。
截至目前,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12户,查获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烟花爆竹29箱,价值5700元。(韩生刚李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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