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借上三轮车 永城农民大斧砸死16岁亲表弟扔尸井中
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什么样的屈辱会失控杀人?而且杀的是同自己一起长大的亲表弟。
2008年1月20日,在永城市公安局看守所里,记者见到了年仅22岁的故意杀人犯乔党委,问到为什么要杀自己年仅16岁的亲表弟,乔党委的回答竟是“谁让他不借给我三轮车用”。
东方今报记者 楚涛 法制频道记者 丁瑜
【案情】村井中发现男子尸体
2006年11月12日上午8时许,河南永城市酂阳乡宋庄村村民菅秀英像往常一样前往自家田里干活,她经过村里一口水井时,惊奇地发现井口旁有一大片血迹。
永城警方迅速组成专案组进行侦查,最终确认死者叫宋光明,16岁,系永城市酂阳乡一名学生,民警又从一件带血的军大衣和一把带血的斧头查起,各种证据表明杀害死者宋光明的竟然是他舅舅的儿子乔党委。
【积怨】借三轮车被内向表弟“刺激”
2008年1月20日,在永城市公安局看守所里,身着黄色监号服的22岁的乔党委显得有些苍老。
“你杀害的宋光明是你什么人?”记者问。
“他是我表弟,他母亲是我姑,我父亲就是他舅舅。”乔党委答。
“你们之间有什么怨恨非要杀了才16岁的表弟?”
“我借他家农用三轮车用,他没借给我。”
2006年11月7日晚,乔党委准备把自家的麦子卖掉,于是来到姑姑家借三轮车用,当时姑姑和姑父都在深圳打工,其他两个表弟在外上学,家里只剩下宋光明。没想到宋光明说:“车把已经卸了(意思是不想借)。”
“车把卸掉了可以装上啊。”
没想到宋光明说:“我的车为啥借给你用?不想借给你用,别烦我。”想到姑姑不在家,天也黑了,乔党委就回家了。
可是没有三轮车,小麦没法拉出去卖。两天后,乔党委再次来借车。没想到这次宋光明说话还是很难听,不但说了“不想借给你用”这样的话,还说“你那么大年纪了,不好好干,连个三轮车都买不起”。“你和这个表弟平时关系怎样?”“从小一起长大,两家关系很好。他比较内向,这几年出去打工和他接触少多了。”
【过程】毁尸灭迹犹如老手
当记者问:“第二次他拒绝你还出言伤你时,你是怎么想的?”
乔党委回答:“我当时非常生气,就想既然不借给我用,我就把你骗出去把车砸了,但我没一点杀人念头。”可是当他拿起斧子的时候,并没有砸车,而是把斧子砸在了表弟的头上。
2006年11月11日晚上9时许,乔党委携带斧头,骑着摩托车来到表弟宋光明家,谎称奶奶(宋光明的外祖母)有病,骗着宋光明把三轮车骑出来。在行驶至酂阳乡政府东2公里一片杨树林时,坐在机动三轮车后座的乔党委让宋光明把车停在路边,趁其不备拿出斧头照宋光明头部猛砸。“砸过表弟之后,你想过去救他吗?”“也想过,但我心里非常紧张。这是我第一次(干这种事),大脑非常混乱。”乔党委虽这样说,但他还是“临危不乱”将表弟扔进了水井里,并且把斧头和带血的军大衣抛在几里地外。
当晚10时许,乔党委谎称三轮车有故障,将车放在邻村熟人靳某家中,晚上11时,他走路返回表弟家,将自己的摩托车骑走。回到家,乔党委把杀人时穿的上衣和裤子全部烧掉。11月12日上午,乔党委从邻村靳某家中将三轮车开到酂城镇以1000元的价格卖了。
【事后】接姑姑回家 看警察破案
11月12日上午,乔党委将三轮车卖掉后,就接到受害人宋光明叔叔的电话称宋光明出事了,乔党委立即骑着摩托车来到现场,看见白布盖着表弟宋光明的尸体。
接到儿子出事的消息后,宋光明的父母连夜坐火车从深圳赶回老家,乔党委主动提出去火车站接姑姑和姑父。“见到你姑姑和姑父的时候,你没有忏悔和害怕吗?”“我也想坦白,但心里害怕,在接到姑姑和姑父后,我看到他们很伤心,就没敢说。”
找到物证 死罪难逃
11月13日夜里,乔党委利用亲属身份,请求永城市公安局政委魏克奎为他表弟宋光明申冤,趁机向民警打探办案进度。同时,另一组民警已拿着他扔掉的斧头和军大衣来到他的家里,其妻当场确认这正是她丈夫乔党委的物品。
2008年1月20日下午,记者在永城市镇桃园村一个破旧的农家小院见到了宋光明的母亲,“我真的不相信是党委干的,我待他比待我儿子还亲”。“俺哥(乔党委的父亲)就这一个儿子,小时候,他(乔党委)一来到俺家就不走,他(乔党委)就跟俺的几个小孩睡在一起。有了好吃的东西,都是让他(乔党委)先吃,俺的儿子都说我偏心。”提起往事,宋妈妈顿时泪流满面。“你们能原谅乔党委吗?”“不能!原谅不了!”宋妈妈眼里满是仇恨。
对话乔党委他的“亲情”有多亲
“你觉得人最重要的是什么?”记者问。
“亲情!”
“你和你姑姑之间现在还有亲情吗?”
“如果能给我一个机会,我会用我毕生的精力,来照顾我姑姑、姑父到老!”
采访即将结束时,问到乔党委,人最重要的是什么,他脱口而出的竟是“亲情”。
人生允许存在“如果”吗?我们只想说如果乔党委能有一点对表弟的亲情对姑姑的亲情,也不至于把斧头抡向亲表弟,他所指的亲情有多亲,也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个人档案
乔党委:男,1986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永城市龚庄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6年11月15日被永城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1月30日被逮捕。2007年4月24日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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