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法院共审查受理案件840余万 调解民商事案件161万余
记者从今天(25日)召开的全国法院立案审判暨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07年全国法院共审查受理各类案件8401298件,其中,一审案件5550062件,二审案件547114件,申请再审案件110416件,执行和其他案件2183607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0099件。
去年,全国法院共调解民商事案件1616645件,其中,约三分之一是在立案阶段调解完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表示,各地法院普遍开展了立案调解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法院立案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结合立案调解和人民调解的优势功能,去年成功调解案件数千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审查立案、诉前保全与立案调解有机结合,实行“保立同步、保调结合”,去年促成当事人和解的标的额达20多亿元。
苏泽林强调,2007年以来,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加强申诉和申请再审审查工作,发挥权利救济功能,共审查处理申请再审案件110479件。在再审申请受理环节上,普遍采取“宽进”原则,充分保护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在提审和指令再审工作环节上,普遍采取“严出”原则,充分保障裁定再审案件的质量,依法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
“实践证明,这种宽严适度的做法符合当前工作实际,也符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各地法院坚持再审审查、公开听证、促进和解、教育息诉有机结合,增强申请再审审查工作的程序性和透明性,和解处理了大批案件。”苏泽林说。(记者袁定波)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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