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匿名时代的实名制之辩
文/阿源
聚讼纷纭的实名制话题日前再起波澜,意见对立的双方公说公理,婆说婆理,各不相让。
实名制的争议并非始自今日。争议背后,隐含着这样一个社会转型命题:当中国社会快速地由传统熟人社会转变为现代匿名社会之后,以怎样的规范,平衡实名制管理后的个人利益、公众利益与国家利益。
在中国,实现实名制转型显得紧迫而又棘手。也许是中国社会转型之快史所未见,各项法律和社会管理规制还没有完全来得及跟上,匿名社会的各种管理难题已经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诸如存款实名制、手机实名机、住房实名制、举报实名制、网络实名制,等等,动议及争论四处延烧。
对于传统的熟人社会,我们的管理办法比较完备,也因之产生了“路径”依赖,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习惯于用旧的管理办法处理现代社会的一些难题。但是,实名制是现代社会运行的重要基础制度,推行的意义重大,区别只在于缓急早晚而已。
实名制是规范自己与他人的重要手段。在一些发达国家,名字就是一个人的品牌。个人经济信用、犯罪记录、享受福利、收入高低、纳税多少,都和个人名字紧紧相联。同时,上网实名、手机实名,也都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可以说,实名制是现代匿名社会的管理基础,是社会规范得以遵循的依恃。实名制的实行程度,一定意义上与社会法制化程度、现代化程度同步。
实名制也是信用社会的基本平台。比如个税申报、官员财产申报,及房产申报等许多经济行为,都以实名为信用基础。当前,一些媒体发行量靠“自我认证”,一些地方的统计数据靠拍脑门,都降低了社会信用度。解决之道,都可以从个人实名入手,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因此,实名制能够准确统计出社会财富流向及其拥有状况,预防和震慑贪污腐败,使社会财富的分配和调节手段更具针对性;可以预防和震慑部分不法之徒散布虚假信息、从事诈骗犯罪、制造社会恐慌和社会冲突;可以使坏人难以借助匿名手段和工具肆无忌惮干坏事。
当前,顺利推广实名制还要有两大前提,一是以有力措施保护好个人隐私,二是尽多尽快地在金融、社保、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出台类似“粮食直补到户”的措施,使人们享受到现代社会的管理之便。
因此,从社会转型的大方向来看,在各个领域普遍地推广实名制将越来越是大势所趋,并将随着社会法制化程度的提高,而越来越容易被人们所普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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