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欣)你查我跑,你罚我闹,城管执法中因沟通不够、态度生硬而与小商贩造成矛盾的局面在沈河区将会改变。1月30日,沈河区发布信息称,今后沈河区城管执法人员对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将不再单纯依靠罚款处置,取而代之的是逐步推行的“提示、告诫、约见、建议、回访、披露”六项新政。
黑龙江人张刚两年来一直在故宫附近摆小摊卖图书,29日下午,他刚支起货摊,就迎来了打了多次交道的城管执法人员。与过去板着面孔执法不同的是,执法人员掏出一张“温情提示单”递给张刚,“你的行为属于无照占道经营,违反了市容管理规定,今天给你开一个行政告诫书,希望以后你不要在这里卖了,一会儿你在这里签个字,好不好?”第一次受到这样的礼遇,习惯了与执法人员“打游击”的张刚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一边红着脸签上自己的名字,一边说:“虽然这次没罚款,可我已经签过字了,下次我不会再往这来了……”
据介绍,针对初次的摆摊设点、工地轻微扬尘等轻微违法行为和有违法苗头的相对人,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将首选以口头书面告诫、法规条例宣传为主的轻微问题告诫制和执法事项提示制。对两次出现行政违法行为或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执法人员将采取突出问题约见制,以座谈等形式面对面和相对人沟通。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等,执法人员将实施重大案件回访制。此外,执法机关还将启动管理责任建议制和典型案例披露制。但对于违法建设、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利用小广告宣传等性质较重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表示绝不会手软。
六项行政指导措施可以说是沈河区城市管理执法的新制度。它将原来简单的“一步到罚”的执法方式,细化为“多步走”。据了解,在沈河区通过给小商贩发放500份“温情单”,一些地区的环境秩序已有较大改观。
东北大学行政法专家张连强表示,城管部门变强制性和硬性的行政执法为刚柔相济的行政执法,引导相对人主动维护环境秩序,是实现良好执法效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一次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