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月31日电(记者向志强)记者近日从广西物价部门获悉,去年以来广西对经营性收费、公益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涉及45个部门和行业的5484项收费项目。清理结果将于2月1日起执行。
根据要求,下列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将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由无偿服务转为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把行政机关的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单位进行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借助于行政部门的权力,不提供服务的收费项目;社会反映强烈,明显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影响到广西投资环境改善的收费项目。
此外,对涉及民生、社会反映强烈或收费标准明显偏高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对同一服务项目,各地服务成本差距较大的收费,下放由市、县管理;对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主体不明确的收费,重新进行规范;具备了充分市场竞争条件的服务收费,放开由企业自主定价。
据介绍,此次共取消了31项收费项目,每年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1357.32万元;降低了726项收费标准,降幅为10%—20%,每年将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16095.65万元;下放了16项收费部分管理权限;转为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共78项。
记者了解到,在取消的收费项目及降低的收费标准中,涉及投资者、企业的收费项目占47.8%,每年减轻负担3429.84万元;关系民生和低收入者的收费项目占27%,每年减轻负担881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