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记者罗沙韩洁)财政部3日公告称,为加强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其政策扶持、引导作用,财政部对《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办法》规定,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即项目单位必须凭贷款银行开具的利息支付清单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对于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开发区,给予重点贴息支持。
贴息资金根据项目单位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余额、当年贴补率和当年实际支付的利息数计算确定。贴息期限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计算,除特大型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不超过5年。
《办法》中称,财政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贴息率不得超过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财政贴息的贴补率由财政部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项目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和项目对贴息资金需求一年一定(国务院特定的项目除外),原则上不高于3%。同时,为鼓励自主创新,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各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指标测算排名,拉开差距,分两档分别予以贴息,贴补率差距在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