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冯晓芳、张舵)针对之前听证会上消费者、运营商、专家等各方关于手机国内漫游费的利益诉求,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日提出一个新方案,并征求消费者组织意见。
听证会上原本有两个方案,其中方案二是: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
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汇总、研究听证会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听证会方案二为基础,在降幅基本不变的原则下进行微调,提出了新的“六四方案”,即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每分钟0.40元,一般情况下平均降幅为63%,比“七三方案”略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