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1日电(记者王文帅 毛晓梅) 2007年,中国东部、中部、西部的保险业务基本呈现6:2:2的比例,区域发展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统计显示,2007年东部16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4341亿元,占全国原保险保费收入的62%;中部8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1487亿元,占全国的21%;西部12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1192亿元,占全国17%。
从财产险业务来看,东中西部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占全国的63%、18%和19%;从人身险业务来看,三者所占比例分别为61%、22%和16%。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将优化保险业的区域发展结构,支持东部地区和发达沿海地区保险业率先发展,加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保险业发展,并积极推动深圳、大连和天津滨海新区等保险试验区的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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