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潍坊2月13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 日前,我市出台文件,对县市区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体制进行改革,分别组建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按照规定,县市区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体制改革将按照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划分卫生监督和卫生技术服务职责,优化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资源配置,建立执法统一、办事高效、行为规范的卫生监督体制和运转协调、反应灵敏、处置及时的疾病预防控制体制。
在具体操作中,将原来分散的卫生监督职能集中,撤销各县市区卫生防疫站,组建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组建的卫生监督机构名称统一为“XX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乡镇不单设卫生监督机构;组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名称统一为“XX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也不单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后,上述两个机构分别承担卫生监督和卫生技术服务职责。同时,按照“人员编制随职能划转”和“总量控制、内部调剂”的原则,各县市区可将原卫生防疫站和卫生局机关有关科室、乡镇卫生院等其他可供调剂的编制捆在一起,重新分配核定人员编制。(马林峰李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