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逢年过节,一些厂商、媒体和社会团体常常举办诸如合理化建议、问卷调查、征文、小型文体比赛等活动。为了调动公众的参与热情,举办单位一般都设置了奖项。笔者也参加过这类活动,并多次获奖。
然而,拿到奖品后,笔者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并不是因为笔者过分看重物质奖励,嫌奖品轻,而是因为这些奖品有相当一部分是劣质或滞销商品。比如,笔者获得的奖品中,有六七件是床单被罩,竟没有一件是正品,用不了几天就起球,水一洗就褪色;还有一个石英钟,每天走时误差达十几分钟……笔者获得的最“贵重”的奖品是一只电饭煲(杂牌),举办单位“号称”价值600元,可到超市一打听,相同规格的名牌产品才200多元,而且这只电饭煲质量低劣,用了没几次就坏了。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有些单位甚至年终奖励先进工作(生产)者,用的也是劣质或滞销商品。
笔者认为,多数活动举办单位都不可能有意用劣质或滞销商品做奖品,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很可能是承办人员做了手脚。由于奖品是“白送”的,获奖者得了劣质奖品一般也不会去找活动组织者讨说法,因此,这些劣质商品很难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查处。希望这一现象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王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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