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2月13日电(记者沈汝发)从1月1日起,在福建龙岩市打工的外来农民工不缴费就可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这是龙岩市近期出台的文件里规定的。
根据规定,参加保险的对象是龙岩市依法成立的城镇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规定称,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可选择参加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仍按原办法参保;农民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缴费率每月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费,不设立个人账户。
另外,规定还表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就业稳定后可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