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批评报道称为“负面报道”,但是在我看来,所谓的“负面报道”不等于负面影响。善意的、适当的和负责任的“负面报道”,对改进我们的工作很有好处,能及时提醒和帮助我们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这有什么不好? 我到法院工作时间不长,今天在这里给大家表个态:欢迎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
为什么要欢迎?因为,舆论监督有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
以前,我任湖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的时候,就经常利用媒体报道来抓工作、促工作。今后,我同样会利用媒体对我们的报道,来改进和检验我们的工作。新闻媒体的触角广,时效快。有人把批评报道称为“负面报道”,但是在我看来,所谓的“负面报道”不等于负面影响。善意的、适当的和负责任的“负面报道”,对改进我们的工作,很有好处,它能及时地提醒和帮助我们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这有什么不好?
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而在诸多的监督形式中,舆论监督具有其它任何形式的监督都无法替代的特质,那就是,它直接面对公众。正因为如此,有些人特别害怕舆论监督,而“害怕”的表现形式是复杂的。有人说,舆论监督影响稳定,不利于和谐;有人习惯性地指责,舆论监督是媒体的炒作,等等。其实,这些都不过是托辞而已。
法院是司法程序最后画句号的地方,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责任重大,权力不小。同时,法官也是一个诱惑很大、“风险”不小的岗位。实事求是地说,这些年,法院系统也出了一些问题。有些人,这山看着那山高,心态失衡,不安心工作;有些人,经不住诱惑,以身试法;而有些人,确实是“吃完原告吃被告”。正因为如此,法院的工作,才特别需要大家进行监督。
常言说,一俊遮百丑。而在法院这样的地方,经常是“一丑遮百俊”。还是那句话,责任太大了,而法官这支队伍又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因此,我最牵挂的事情,就是这支队伍。我琢磨了这样三句话,准备送给我们的法官:“头顶法律,眼观百姓,心怀良知。”忠于法律是天职,心怀良知是基点。请新闻界的同志们加强对我们这支队伍的督促和监督,大家一起努力,使我们这支队伍,真正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神圣职责。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近日和新闻界人士恳谈(记者 顾兆农整理)
仇和,这个曾被贴上“最富争议”标签的官员,一当上昆明市委书记就召开多个座谈会,请各新闻单位提供近期报道,特别提出“要负面的报道,看看我们做得不好或者不足,为市委下一步工作改进提供依据。”(见2007年12月29日《潇湘晨报》)此举很有特立独行的意味,也符合仇和“个性官员”的称谓。在感受其直面挑战与勇于负责的气魄的同时,我们更期待这样的姿态能助推官媒关系的良性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