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2月14日电(记者岳德亮)杭州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份起执行新的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新的标准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55元(不再按家庭人口数量分设不同标准)。
杭州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270元(不再按家庭人口数量分设不同标准)。
杭州市政府指出,市区市级困难家庭的申请按调整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0%至120%作为申请审核标准。
目前,杭州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已从750元提高到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