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税收入是税收以外,依法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财政预算内非税收入、财政预算外非税收入、政府各部门的收费三部分组成,采取统管代收、职能分工、分散征收、集中汇缴等模式征收。
据某地一部门调查发现,当前政府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非税收入总体规模偏大,约占本级财政收入15%和45%,比例明显偏高,有的甚至超过税收收入。
(二)非税收入管理相对分散,每项收费收入均须专项专用的规定,导致了很多专项非税收入闲置结余,不仅影响财政职能的发挥,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也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非税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管理,如土地出让金收入应当全额缴入国库,这一国家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未落实到位。这种做法不仅影响了财政收入完整性,不能全面反映政府收入全貌,而且易滋生权利腐败、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等问题。
(四)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建设滞后,目前,尚无一部统一的专门法律或行政法规,《预算法》以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也很少规范。一些地方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没有全面涵盖非税收入管理内容,财政部门难以依法管理和查处有关违法违纪问题。
(五)没有真正实行“收支两条线”,因实行非税收入全额或差额返还给收费单位,收费与单位利益相关,造成部门利益差异和社会分配不公,致使收费成为单位、部门获取优越的办公条件、发放高额奖金津贴的主要经费来源。
收好管好用好政府非税收入意义重大,审计为此建议:
(一)逐步建立预算内外收支统一完整的公共预算管理制度。应从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着眼,取消法规制度以外的政府收支,逐步将预算外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形成一个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完整统一的公共预算,改变财政预算管理内外有别的模式,完成从财政专户管理向国库集中收付的转变,形成对政府非税收入的全方位监督。
(二)明确非税收入征管中的各方职责与权限。改变非税收入管理相对分散,政府制定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制订的随意性强、政出多门、征缴分散、可用财力比例小,部门既得利益难以突破的弊端,尽量发挥中央政府在非税收入组织管理方面的规模效率。
(三)建立“征收、预算、使用三分离”的新型非税收入管理模式。真正实行非税收入的“收支两条线”,从流程上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非税收入分散征收、按比例返还、自主使用的传统做法,明确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管理的主体,把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将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完善非税收入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法规体系,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继续执行和完善非税收入政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稽查、举报、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整合非税收入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建立定期向人大报告的监督制度。
四川省 李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