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力争2010年完成国家预拨专项奖励启动金2100万元
两年后我省居民有望“分户计暖”
本报讯(首席记者 梁峡林 见习记者 李政魁) 2月18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为切实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财政部对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安排了专项奖励资金,启动阶段预拨奖励资金2100万元,用于补助供热装置安装及能耗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力争到2010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也就是说,届时,我省居民冬季采暖有望实现“分户供热计量”,用多少热掏多少钱。
据记者了解,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的硬任务,由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建设厅、财政厅要求各市、州积极采取措施,建立本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制本地区年度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和落实资金计划。可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与旧城改造、建筑修缮和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结合起来,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力争到2010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按照建设部要求,我省从2007年启动既有居住建筑分户温控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计划改造350万m2,根据各市州建筑总量、技术支撑能力、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既有居住建筑分户温控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兰州市127万m2、天水市40万m2、定西市20万m2、甘南州5万m2、陇南市10万m2、金昌市10万m2、白银市20万m2、临夏州12万m2、武威市20万m2、酒泉市20万m2、嘉峪关市10万m2、张掖市20万m2、庆阳市18万m2、平凉市18万m2,对兰州市已达到50%节能标准的居住建筑,可只进行分户温控计量改造。城镇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分户计量采暖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