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潍坊2月19日电 同学之谊一项都是令人珍惜、令人怀念的。可云门山派出所辖区就有这么两位同学高某、刘某,二人关系甚密,高某到刘某家玩耍时见利忘谊,顺手偷走刘某家的现金,刘某得知后得理不饶人趁机想敲高某一笔。
派出所民警及时处理,有效避免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发生。
2008年2月15日,云门山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某村高某称被刘某敲诈2000元。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高某、刘某是同学,两人平日来往较为密切,一起上学、一起下学回家,节假日经常串门玩耍。在去年年底的一天,高某到刘某家玩耍,高某看到刘某家的桌子上放着一摞百元人民币,于是见钱眼开,瞅个时机将钱装入了自己的口袋。刘某家人发现钱没有了,质问刘某,刘某说没拿。于是刘某便找到了高某,高某开始不承认,刘某说不承认便报警查清,做贼心虚的高某抵赖不过只好承认,表示愿意赔偿损失。刘某见高某已被降服,脑筋一转弯,一不做、二不休,产生了何不敲他一下的念头。向高某提出要2000元钱就平息此事,不然就报警。高某想了再三,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无奈之下心一横,“你要报警,我还报警呢。”于是打电话“求助”警察。
高、刘二人是在校学生,又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民警找到双方家长,对高、刘二人作出批评教育。高某家人原数归还了刘某家的现金。高、刘二人在派出所民警、家长面前主动承认了各自的错误,表态决心改正,并表示以后要搞好团结,共同上进。(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