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被害案尚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已经作出批复,追认王志平为革命烈士。2月16日,呼和浩特的几家报纸都刊发了王被追认为烈士的消息。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委四大班子近日将为王举办追悼会。
(2月17日《广州日报》)
市委副书记被下级公安局长杀害,本就令人匪夷所思,今天又闹出追认王志平为革命烈士,到底为什么呢?
坊间传言,公安局长找市委副书记王志平买官不成而起杀心。虽是猜测,但也有可能。要说市委副书记真是位廉洁的好干部,不给其官职,我看有点悬。对于提拔干部,目前较为流行的是常委集体决策、或者委员投票表决和公开考试选拔的方法,这是主流。可事实上一些地方是一把手说了算,提拔谁不提拔谁完全在一把手里,副书记能办得到吗?他仅是执行而已。副书记王志平要是能办而为了老百姓的利益没给公安局长办,最大是廉洁的好干部,这年头比难道死个人就是烈士?
自治区民政部门的批复,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四项“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可批准为革命烈士的规定,王是在上班的路上,就能成为烈士?上班的人都是为了革命事业,可没有说死在上班途中就是烈士,要说职工就是工伤,农民就是自伤,学生是……。副书记被杀在上班的路上最大是工伤而已,与烈士相差十万八千里,是够不着边的事。连走在上班路上被杀的副书记都要追认为革命烈士,那么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市委书记牛玉儒呢?他不但是牺牲在岗位上了,还把毕生精力都用在为了人民的利益上。这样的好官很多,孔繁森、郑培民等等,可他们是烈士吗?还有在今年雪灾中牺牲的107人,他们是牺牲在灾难面前,他们可以成为烈士吗?
其实给谁给烈士都行,但千万别急着给官员给,官员是公仆,是给老百姓办事的,要勇于牺牲,公而忘私,可是如今有些官员却是私而忘公,对于自己的事,亲戚朋友的事是乐此不疲,对于人民群众的事却是避而远之。普通老百姓没权,没地位,他们要成为烈士门槛可高了,没有人想到他们,为何官员一被杀,案情不太清楚就有人出来替他们说话,还要追认为革命烈士,为免有点太急了吧,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公安局长杀害的市委副书记追认为革命烈士,到底是为什么?是要掩盖什么?还是要宣扬什么?给社会一个什么样的信号?(白峰)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如需转载,请与作者本人联系。
(来源:人民网强国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