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阳)京利海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明知位于西直门内如意里16号楼6单元的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仍编造抵账谎言,将上述房屋对外私下租售,骗取534万元。近日,市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刘某无期徒刑。
1995年底,为兴建老年公寓,北京燕厦老年服务中心需要对西黄城根地区进行拆迁。经人介绍,刘某前来帮助从事拆迁工作。
检方指控,2006年3月至9月间,刘某委托一房地产经纪公司将如意里16号楼6单元的5套房屋对外出售和租赁。他对该公司表示,由于北京老龄委欠他钱,这些房子已经给了他“抵债”。此后,刘某先后将三张分别盖有北京老年服务中心和北京燕厦老年服务中心公章、共计500余万元的欠条交给了该中介公司,称是对方抵债的证据。最终,刘某先后从对方手中骗走了534.383万元。
庭审查明,该三张欠条均系伪造。该批房屋实际上因为一起建房合同纠纷案件,均已被法院查封,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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