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联防费个体协会会员费都该取消
委员热论不合理收费项目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余亚莲 陈志龙 刘军 曹晶晶)“治安联防费不合理!”政协分组讨论上,提起当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政协委员们都非常起劲,而政协委员廖燕纯一口气就列出了两个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治安联防费和个体协会会员费。
治安联防费应取消
“治安联防费不能算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廖燕纯指出,治安联防费原本是一地为解决当地的治安问题,经过协商后收取的费用,但如今却变成了强制性收费。
他表示,如果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就应该适用于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规定,但治安联防费仅仅是省物价局规定的。根据省政府的《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治安联防组织的性质为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治安联防费的收费主体,而不是现在收费的公安机关。所以,治安联防收费不但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更不具有强制性,不得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我看应该取消掉”。
未入协会先交会费
廖燕纯反映的另一个不合理收费项目是个体协会会员费。“个体协会会员费更不合理!”他说,凡是个体户,每年这120块钱是少不了要交给工商局的。“按照工商局给的说法,他们是代收。”廖燕纯认为,个体协会是挂靠在工商局下面的,但收会费的前提是要先入会,“我们会都还没有入,费就先收了”。
他指出,如果是协会收费,要经过协会大会的集体表决才行,即使要交钱,也不是交给工商局;如果是按照行政收费来算,必须经过人大的批准,但事实上这些都没有,“反正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执照或者办年审的时候,收费单子就直接开过来了。作为个体户,谁敢言语?只能忍着!”
廖燕纯说,四五年来,每年的两会期间,他们都要反映这一问题,也同工商局的局长说过这个事情,局长当时也答应了,“这笔费用现在是否应该停交了?!”
■记者统筹 张英姿
■编辑统筹 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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