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2月19日电(姚琼)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浙江省学校食堂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据了解,近期,学校食堂将全部达到C级以上标准,其中A级占到20%以上,B级达到40%以上;学校食堂粮、油、豆制品、肉、蔬菜、水产品等大宗物品实施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全面实行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
凡是新建、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审查,组织食堂建筑设计会审,促使食堂形成区域分离、功能分块、布局合理的食品操作流程,杜绝二次污染或交叉污染;制定严格的准入条件和追溯制度,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食品输入学校食堂。
学校食堂要按照“自主经营和托管经营等并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求,从事学校食堂经营活动,原则上不得由个人承包学校食堂。
实行托管经营的学校食堂,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卫生量化分级考评达到A级的餐饮服务公司(含饭店、酒店)经营。学校要编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制定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和操作流程,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