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2月20日电(记者张晓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正在济南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说,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经受住了加入世贸组织的考验和基本适应了国家发展需要。
曹建明说,2001年以来,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最鲜明的特点是审判任务日益艰巨繁重,最显著的成就是司法水平明显提高,最突出的标志是经受住了加入世贸组织的考验和基本适应了国家发展需要。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到国内外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各级法院以国家利益和全局利益为重,妥善处理各种复杂知识产权纠纷,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可和国内外高度评价。” 曹建明说。
据介绍,这一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始终注意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20件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审判各领域各方面。还通过会议纪要、案件批复等司法指导文件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法律适用问题,有效统一了知识产权审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