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记者张景勇)记者近日从公安部获悉,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公安部共收到会议期间提案819件,通过加强对提案的综合分析、对承诺事项实行“重点限时督办”等创新措施,这些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且办理质量有新的提高,被评为十届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加强对提案的综合分析,是公安部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途径。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孙永波介绍,为全面掌握委员所关注的重点问题,更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相关工作,公安部从2004年开始对提案涉及内容进行分析,将提案分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户籍管理等9大类、80多小类,并总结、归纳出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主要规律、特点以及与往年相比发生的变化,形成带有彩色比例图的综合分析报告。
公安部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一个有效手段是加强协调、督办。公安部各承办单位严格实行办理责任制,专门确定一位局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具体协调,负责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联络和协调。2006年以来,公安部探索开展了对承诺事项的“重点督办”。每年的答复工作结束后,由公安部办公厅对政协提案的答复文稿进行认真审阅,从中梳理、归纳出向委员承诺将研究采取改进措施的具体事项,列入办公厅的督办范围进行立项督办,要求各承办单位切实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防止“重答复、轻落实”,真正兑现对委员的承诺。
在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公安部注重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形式,直接听取委员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和掌握委员所提出的问题、想法和思路,提高了办理提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07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开始后,对由公安部主办、需直接回复委员的每一件提案,公安部的各承办单位都与提出提案的委员进行了直接沟通、联系,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为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公安部还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交办制度、审核制度、通报制度和评比制度等都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