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当局“行政院”20日通过所得税大幅降税方案。个人综合所得税全面调降,最高税率由40%降至37.5%;营利事业所得税率自25%降为17.5%。整体减税利益高达1500亿元(新台币,下同)。
台“财政部长”何志钦称,所得税法修正草案须经“立法院”通过,若顺利三读,将于2010年1月起实施,2011年申报2010年所得税时适用。
至于全面减税方案的钱从哪里来?台“行政院”指出,“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即将在2009年底实施届满,当局全面取消对企业界的租税奖励优惠,可做为所得税减税的绝大多数财源;“国库”另外还要损失20亿元税收。
何志钦称,配合“促产条例”落日,“经济部”将修订“产业三法”(“产业创新加值条例”、“产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产业发展基本法”)。此前“财政部”已密集与工商界沟通,未来将改为针对功能别的产业直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