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湎赌球债台高筑酿成血案被判死缓
(通讯员 胡瑜 记者 宋宁华) 因沉迷网络赌球欠下高额债务,在与债主产生纠纷后竟然将债主杀害。前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翁爱忠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8岁的翁爱忠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上世纪80年代,他靠做水产生意起家,后来通过办展销会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但是,自从他迷上网络赌球后,不仅将几百万元的家财输得精光,还在外四处借钱。
2005年,翁爱忠痛下决心戒赌,好不容易向潘女士借到几万元钱,两人合开了一家棋牌室。但随着棋牌室生意渐好,手头稍有松动的翁爱忠又开始沉迷网络赌球,还向戴群(化名)借了30万元的高利贷。
为还高利贷,他只能东挪西凑,加上母亲的动迁款,还了27万元。想不到,这剩下的3万元却酿出了一场血案。
2007年6月10日晚7时许,戴群和朋友一起到棋牌室找翁爱忠索债,与经营棋牌室的潘女士发生了争执,并用杯子将潘女士砸伤。
翁爱忠于当晚8时多回到棋牌室得知后,携带两把水果刀及胡椒粉追出去找戴群。双方相遇后发生争执,翁持刀捅刺、追砍戴群,并与其他人打了起来。后来戴群被送至医院后死亡,翁爱忠逃离现场。同年6月20日,翁爱忠被公安人员抓获。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翁爱忠对戴群捅刺的部位是胸、腹要害部位,且在戴转身逃跑后,仍追赶并捅刺,依法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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